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吸附法、吸收法、燃燒法廢氣處理的區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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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-09-11 11:47
吸附法、吸收法、燃燒法廢氣處理的區別
有機廢氣的處理辦法較常用的有燃燒法、吸附法和吸收法,吸收法包含水洗和藥液洗刷。各種辦法的習慣規模和處理作用廢氣處理廠家收拾如下:
項目 適用條件 ***色及處理作用
吸附法 :
中、小風量和濃度較低的有機廢氣,排放規范要求嚴厲或有害物濃度低 凈化功率高,***別對低濃度氣體仍具有很強的凈化才能,常作為深度凈化手法或終究控制手法。不適用于高濃度廢氣的凈化。由于再生費用高,操作冗雜。
吸收法 :
各種風量、濃度中等的有機廢氣 辦理工藝老練、設備簡略、一次性出資低;對含塵、濕、粘污物廢氣也可一起處理,但易擁護二次污染或資源浪費,對吸收液須進行處理。凈化功率一般,設備出資中等,運轉費用較低,保護辦理比吸附法困難一些。
燃燒法 :
小風量、高濃度的有機廢氣 設備出資、運轉費用較高,保護辦理較困難。